“開車不喝酒、喝酒不開車”成了絕大多數(shù)駕駛人的共識,但是,有一種情況很多駕駛人可能忽略了,而且很容易“中招”,那就是“隔夜酒”。
6月9日上午10時25分許,青銅峽市公安局交管大隊執(zhí)勤民警在高青線路段對一輛車牌號為寧A7C***號白色東風牌輕型欄板貨車進行例行檢查時,聞到駕駛人丁某某身上有酒氣,便詢問其是否喝酒。丁某某稱“大早上的我沒喝酒”,隨即,執(zhí)勤民警對丁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,結果為114mg/100ml,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。
面對檢測結果,丁某某承認前一晚邀請幾位好友一起聚餐,期間多喝了幾杯,以為過了一夜酒精應該分解掉了,便抱著僥幸心理開車上了路。目前,民警已對丁某某進行抽血檢測,后續(xù)將根據(jù)血檢結果依法予以處罰。(青銅峽市公安局交管大隊 劉立鋒)